想起自己剛談戀愛的青澀模樣,連我自己都不禁想笑自己蠢。

        小時候,會覺得談個戀愛真是個了不得的事,愛就是要轟轟烈烈啊!為了愛,一切都可以不管;為了愛,就是要想盡辦法替對方著想;為了愛,他說什麼都答應。不知不覺,自己被他控制、牽著走,仍然不知不覺。假日就是把時間空下來給他,他沒空就在家發呆。

        幾時開始想通的?我也不清楚。但我很清楚這不是我想要的,我的世界不想為他而轉,我要為自己而轉。我想要我自己的生活方式,而不再是一味的配合。你在忙時,我也可以在我的空間、我的世界裡做我自己想做的事。這種感覺很不一樣,即使現在的我在家裡發呆,我也是為我自己發呆。我的生活不在是只有他,有朋友、有工作、有我的興趣。

        戀愛,只是生活中的調味劑,而不是主菜。你說,是不是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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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stint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